关于2025年度校级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邓玉珊发布时间:2025-04-09 10:22:01浏览次数:317


各二级学院(部门):

根据《关于公布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度校级课题立项的通知》(广茂幼师研〔20244号)要求,科研部拟于20254月组织开展2024年度批准立项的28项科学研究项目、12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、4项辅导员专项课题开展结题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材料

1.结题材料内容。(1)项目申请书(A表)(要求与原提交申请书一致);(2)项目结题报告书;(3)最终研究成果(包括论文、专著等出版物)。

2.结题材料内容中第(3)最终研究成果提交的复印件要求:论文须复印刊物封面、刊物刊号、含有论文题目及作者的目录页、论文正文等页面内容;专著等须复印专著封面、出版专著书号、含有编委、编者成员等页面内容。所有复印件均须盖“与原件相符”印章。

3.结题材料审核盖章。课题主持人打印填写好的“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”后,送所在学院或部门进行初审,初审的主要项目包括成果是否符合预期,研究的内容是否和申报书中约定的一致,成果有没有挂课题号等,初审完成后,由部门负责人在“承担单位初审意见”栏签字、盖章,同时在报告书封面“所在院部”处盖部门公章。

二、结题要求

1.论文要求。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,须注明“课题批准号”,未注明项目的不予认可,不合格者不予结题。

2.不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,需按时提交延期结题申请,未按时提交延期申请或1年后仍未能提交相关结题材料则按撤项处理。

3.专家组审核结果为“不合格”者,课题负责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1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,申请第二次结题,第二次结题仍不能通过者,按撤项处理。

三、材料提交

1.交结题材料电子版。于202542316点前以二级学院(部门)为单位(不受理个人提交)将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电子版(Excel版与盖章的PDF版)发送到科研部邮箱mykyb102@163.com

2.纸质材料提交。二级学院(部门)(不受理个人提交)统一将初审通过的各课题纸质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一式1份,收齐后交到相应校区科研部,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42316点前。(注:结题报告书封面、承担单位初审意见栏两处盖学院或部门公章。)

3.纸质材料装订要求。所有结题材料打印后装订成册,装订顺序为:(1)项目申请书(A表);(2)项目结题报告书;(3)研究成果复印件(论文、专著等),装订成册。

学校科研部联系人:马磊,刘小桃,张巍铧

联系电话:0668-6618568

附件1、项目结题报告书

附件2、项目结题验收表

附件3、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


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科研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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